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廢棄汽車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辦函〔2023〕3號)文件要求,為打造清凈靚美的濱海新區城市環境,切實解決濱海新區廢棄汽車專項治理問題,優化整治市容交通秩序,決定自2023年3月15日開始在濱海新區所轄道路和重點區域開展廢棄汽車集中清理整治行動,現將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資料圖片)
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并長期堅持鞏固成果。
二、整治區域
濱海新區建成區內所有公共道路及周邊、居民小區、公共綠地、廣場、市政橋梁下、閑置空地、學校、醫院周邊等公共區域。
三、整治對象
長期占用公共空間且無人使用和維護,具有車身灰塵遍布、外觀殘破、部件缺失、輪胎干癟、輪轂銹蝕、未懸掛號牌等明顯棄用特征的廢棄汽車。
四、整治措施
1.對清理整治范圍內的廢棄車輛,執法人員將以張貼告知書形式告知車主限期自行清理,履行報廢手續或做其他妥善處理。
2.對告知書張貼期滿后仍無人認領清移的廢棄車輛,責任單位拍照留檔,在媒體平臺進行公告后展開集中清理行動。由責任單位拖至指定場地集中停放。
3.對拖移集中停放的廢棄車輛,集中停放時間超過法定時間仍無人認領的,視為報廢車集中拆處。
請廣大市民相互轉告,理解、支持和配合廢棄汽車專項整治工作,主動提供廢棄汽車線索,規范新區公共場所停車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提升道路通暢率和城市形象,共同創造交通安全、停車有序、文明謙讓、和諧宜居的城市環境。
特此通告。
舉報電話:022-65574366
濱海新區城市管理委員會
濱海新區公安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