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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銀保監局發布通知,要求相關機構嚴格落實《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汽車金融業務的通知》相關要求,依法合規開展汽車消費金融業務。
監管部門要求金融機構加強貸款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審查,禁止對提車加價、擔保費等費用提供貸款,同時還要求金融機構在與經銷商開展汽車金融業務合作時,應當將委托經銷商、擔保公司等第三方機構辦理的業務事項納入外包管理,禁止將授信審查、合同簽訂等風險管理核心職能外包。經銷商不得以金融機構名義,或以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為由收取費用;不得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等違法違規金融產品和服務。在充分尊重消費者知情權與自主選擇權方面,經營機構要明確告知年化貸款利率及費率,不得使用與實際不符的“免收貸款違約金”“車輛免抵押”等話術,誘導消費者購買金融產品與服務;不得違背消費者意愿搭售產品和服務,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同時,金融機構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個人金融信息保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個人金融信息,不得在未經消費者授權或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方提供個人金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