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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境外安全風險管理體系,有效幫助我市對外投資企業防范外派人員境外人身意外傷害風險,促進我市企業對外投資項目穩定發展,市商務局、市財政局研究制定了《我市對外投資企業境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統保平臺三年工作方案(2022年—2024年)》。
該方案提出的工作模式為:市商務局通過專家評審的方式確定具備專業技術水平和豐富操作經驗的保險經紀公司作為統保平臺的承擔單位(以下簡稱承擔單位),與承擔單位簽署合作協議。承擔單位制定保障全面、額度充分、費率優惠的保險方案,方案內容應在保障范圍、費率標準方面優于2020年試點工作期間方案內容,并提供符合我市對外投資企業外派人員風險特點和投保需求的出險索賠等服務措施。
該方案提出的保險支持范圍為:我市對外投資企業通過承擔單位投保境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障企業外派人員因在項目所在國家或地區遭遇意外傷害、突發疾病等情形導致人身死亡、傷殘或傷害,以及緊急救援(如醫療運返、遺體運送等服務)。
該方案提出,我市對外投資企業通過承擔單位為外派人員投保境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項目,按以下標準享受補助:投資企業為小微企業的,給予100%保費補助;投資企業為非小微企業的,給予50%保費補助;單個企業當年享受補助上限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