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應急管理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四季度煤礦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各煤礦企業緊盯瓦斯抽采不達標、瓦斯超限、防滅火措施不落實、“兩個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執行不到位等現象,采取嚴格有效瓦斯防治措施,超前防范、精準防控,切實增強四季度煤礦瓦斯防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進一步提升瓦斯防治重大災害治理水平。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視瓦斯抽采達標工作,提升瓦斯抽采達標能力,堅決實現抽掘采平衡。要完善瓦斯抽采系統,高突礦井必須建立滿足抽采設備服務范圍內最大抽采量和最大阻力要求的瓦斯抽采系統,運行能力應大于需要能力的1.3倍,設計能力應大于需要能力的2倍,或泵房預留相應裝機位置;積極開展瓦斯參數測定工作。瓦斯抽采不達標的礦井嚴禁進行采掘作業,對抽采不達標、提供虛假評判報告冒險進行采掘作業的,要依法嚴肅處理處罰。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鼓勵各煤礦企業積極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瓦斯抽采達標自動評判。
通知明確,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各煤礦企業要加強安全監控系統報警預警管理,嚴禁隨意切斷和修改瓦斯傳輸數據,必須每天24小時值班值守,認真查看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發現瓦斯超限或異常,要科學分析研判報警原因,按照分級追查制度,嚴格執行“兩停一撤六查”,瓦斯超限必須比照事故進行追責問責,追查處理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