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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部署和我市穩經濟接續措施26條要求,日前,市財政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緩繳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公告》,制定了《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性收費緩繳清單》(以下簡稱《緩繳清單》),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緩繳清單》內的無線電頻率占用費、耕地開墾費、污水處理費、水土保持補償費、城鎮垃圾處理費、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復費、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等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自應繳之日起緩繳一個季度,不收滯納金,緩解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資金壓力。
下一步,市財政局將密切跟蹤政策落實情況,積極協調解決執收單位在政策實施中存在的困難,及時回應市場主體有關訴求,推進緩繳政策落地落實,助力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