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游泳成為很多市民消暑納涼的首選運動,少部分人甚至將西湖作為游泳場地。殊不知,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法律法規,而且極其危險。
“西湖平均水深達2.5米,而且不同區域水深差距較大,湖底都是軟質淤泥,下面水草也多,如下水,一不小心腿腳容易被纏繞住,加上湖上船舶來往多,攪動的波浪力量大,一個浪打過來,就算再熟悉水性,往往也被震得在水里手足失力,很容易發生意外!”西湖景區水域管理處水域監管科副科長潘世安介紹。“西湖水域廣、水情復雜,擅自游泳者一旦發生意外,實施救援難度很大。”
西湖作為世界文化遺產,坐落在市中心地帶,擅自游泳者一身“清涼”的形象既與西湖文化景觀不協調,還和《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在公共場所應當衣著得體,不故意袒露身體”的規定相違背。同時,擅自游泳也不利于西湖的水質保護。
自今年7月18日起,由西湖景區水域管理處牽頭,聯合景區公安、景區綜合行政執法隊、花港管理處、岳廟管理處、靈隱管理處、鳳凰山管理處開展西湖擅自游泳整治專項行動。截至7月20日,西湖景區累計出動執法、管理人員150人次,管理車船18輛次,現場行政處罰擅自游泳者24人、現場教育1人、勸阻意圖擅自游泳者59人。
西湖景區再次呼吁:為了自身安全并保護西湖,請勿擅自游泳!同時也歡迎市民在發現西湖擅自游泳行為的第一時間,撥打電話舉報反映。(通訊員 沙殊慧 記者 俞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