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量使用消毒藥液需要注意哪些環保風險?
(一)嚴格按照《消毒劑使用指南》,合理使用消毒藥液。過量使用消毒藥液可能導致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水余氯量偏高,影響生化處理單元正常運行,甚至可能造成野生動物死亡,危害人體健康。
(二)加強雨污分流管理,車間沖洗廢水不能從雨水排放口外排。配套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企業,要根據污水處理設施狀況,做好污水處理設施開機工作,并加大對水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的巡查頻率和對廢水的化驗頻率,確保廢水排放達標。
二、廢棄、丟棄的口罩如何處理?
企業應當根據所在地方住建、衛健、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的要求,在公共區域設置口罩專用回收箱,加強垃圾箱清潔,定期進行消毒處理,加強垃圾分類管理,及時收集并清運。
企業也可以內部發布回收指引,指導員工按照規定進行投放、處理廢棄口罩等敏感垃圾。
三、疫情防控期間,醫療廢物的處理有哪些注意事項?
醫療機構在診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發熱門診和病區(房)產生的廢棄物,均應當按照醫療廢物進行分類收集、分流管理、專車專運、優先處置、并做好貯存和交接臺賬的登記及管理。
疫情防控期間,一些環保企業承擔了部分醫療廢棄物的處理任務,應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管理,適用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規定。
四、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如何依法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
對于有處理危險廢物任務的環保企業,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二)收集、貯存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
(三)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時,必須經過消除污染的處理,方可使用。
五、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如何轉運轉移危險廢物?
(一)疫情防控期間轉移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缡 ⒆灾螀^、直轄市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向危險廢物移出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轉移。
(二)運輸危險廢物,必須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并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
(三)禁止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
六、固廢、危廢暫時無法正常轉移時,應如何處理?
各地對于船舶、車輛出入把控嚴格,加之物流從業人員短缺,部分地區存在運力不足的情況,企業產生的固廢、危廢很可能無法按計劃清運、轉移,此時,貯存管理就至關重要。
受疫情影響,對于暫時無法轉移的固廢、危廢,企業要做好臺賬管理,并應當采取適當的防擴散、防流失、防滲漏措施,確保固廢、危廢的安全、分類貯存。
貯存倉庫容量有限、堆放不下的,建議企業提早與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溝通,請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協調本地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及時處理,或是通過環保審批綠色通道,建設臨時的固廢、危廢貯存倉庫。危險廢物貯存期限超過一年的,還應當及時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
七、幫助醫療機構運營污水處理設施的環保企業應注意哪些問題?
幫助醫療機構運營污水處理設施的環保企業,要嚴格遵循《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466-2005),參照《醫院污水處理技術指南》(環發〔2003〕197號)、《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 2029-2013)和《新型冠狀病毒污染的醫療污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試行)》等有關要求,對污水和廢棄物進行分類收集和處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八、疫情期間的特殊建設項目,在環評方面有無特殊政策?適用政策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疫情防控期間,對國家和地方黨委政府認定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等三類建設項目,提供環境影響評價應急服務保障,包括對臨時性項目(包括臨時性建設使用,臨時性改擴建或轉產等)豁免環評;對疫情結束后仍需使用的,實行環評“告知承諾制”,或先開工后補辦手續。
對此,需提示的是,投資新建、改建、擴建防疫急需的建設項目,或是跨界轉產防疫物資,在當前疫情防控期間或可借政策“東風”快速落地,但企業仍應注意依法進行環評和驗收。一方面,建議企業在建設項目開工建設前,應盡快通過各地政府開辟的綠色通道,在最短時間內取得批復,或是豁免環評的相關批文。另一方面,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之前,也應當按規定開展自主環保竣工驗收,通過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疫情防控期間排污許可證到期,應該如何處理?
對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的許可證,可延期到疫情結束后一定期限內再辦理延續、變更、換發等業務。
十、企業在制定重大疫情環境風險管控預案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項?
針對此次疫情暴露出的問題,建議企業自身進行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建立重大疫情環境風險管控預案,以便能夠妥善應對疫情反復的情形,為日后疫情應急響應打好基礎。
預案要以涉疫廢物的環境風險防控為重點,關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以及排污許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風險“早期預警”機制。還要加快風險防控與應急裝備儲備能力建設,研究制定企業環境應急物資儲備指導性文件,嚴格遵循,認真落實自身儲備責任。(記者 汪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