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濱海新區公安局交管支隊河西大隊在茶淀街道沿線開展多警聯動違法治理行動時查獲一名酒駕男子。經核實,該男子時隔四年再次被新區交警查獲。
4月10日20時17分,濱海新區公安局交管支隊河西大隊民警在茶淀街道沿線開展多警聯動違法治理時,一輛小型轎車駛入民警視線,該車主看到警車后明顯有減速跡象,民警隨即示意該車靠邊接受檢查。檢查過程中,民警聞到駕駛員王某身上有淡淡的酒味,問王某是否喝酒時,王某回答則支支吾吾。
“吹氣?。≌埓罂诖禋猓埬浜衔覀兊墓ぷ??!苯酉聛恚窬瘜ν跄尺M行酒精測試儀檢測。王某從一開始就假裝配合民警指令,每次只要民警讓他含著吹氣管用力持續吹氣,他都做出非常用力的樣子,但沒有一次吹氣成功。這種小聰明,執勤民警見得太多了。即便如此,民警依舊提醒王某配合檢測,并演示了正確吹氣方法。迫于壓力王某最終選擇配合。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結果為57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經調查,這并非該男子首次違法酒駕上路。2018年8月,該男子也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依法查處, 此次構成“二次酒駕”交通違法行為。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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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酒駕” ,采取什么處罰措施?
“有的駕駛人朋友認為只要不是在一年內‘二次酒駕’,就不算‘二次酒駕’。這是一個誤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要有一次酒后駕駛被處罰,在以后的任何時間,無論相隔多久,再次飲酒駕駛都屬于‘ 二次酒駕’?!睘I海新區公安局交管支隊河西大隊馬建明政委對記者說。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溫馨提示:
新區交警再次強調,酒精的危害遠遠超乎你的想象,很多時候你覺得喝了點酒還是很清醒,但事實并非如此。同時,與酒駕交通違法行為相比,“二次酒駕”面臨的法律后果更加嚴重,已發生過酒駕違法行為的機動車駕駛人,更要時刻對自己敲響警鐘,避免再次出錯。(圖片由新區交管支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