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廳、省財政廳下發了《關于在山西省基礎研究計劃項目中試點項目經費使用“包干制”的通知》(簡稱《通知》)。本次試點項目的范圍是自2022年起批準資助的山西省基礎研究計劃自由探索類項目,包括杰出青年培育項目、優秀青年培育項目、青年科學研究項目、自然科學研究項目等四種類型。
《通知》明確,試點單位應為在省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機構;科研管理規范,擁有健全的財務、資產、政府采購等內部管理辦法和內控制度,能夠切實履行監督檢查責任;社會信用良好,近3年內沒有因失信行為被有關部門納入黑名單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行政處罰等。
試點實行項目經費定額包干資助,實行項目負責人承諾制,賦予項目負責人經費支配權。項目經費由項目負責人及研究團隊根據實際需要自主決定使用,并對經費支出的合理性、真實性負責。實行項目負責人簽字報銷制,對項目研發活動發生的相關支出據實開支報銷。
根據《通知》,試點單位按照自愿原則向省科技廳提出申請。省科技廳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40日內集中受理申請,逾期進入下批次受理。本批申請相關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25日。(記者王龍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