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非機動車安裝遮陽篷(傘)看似帶來了小便利,其實背后危害大。近年來,全國多地開展非機動車遮陽篷(傘)拆除專項行動,從12月1日至12月31日,合肥也進入勸拆助拆階段。交警部門提醒,非機動車加裝遮陽篷(傘)隱患大,2022年1月1日合肥將進入嚴管階段,對路面發現非機動車安裝遮陽篷,公安交警部門會依法拆除,并對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明日起合肥進入勸拆助拆非機動車遮陽篷階段
日前,合肥市召開全市道路交通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即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前,合肥市在全市范圍內集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力爭實現出行環境、交通秩序、文明交通意識顯著提升,這其中就包括重點整治非機動車違規安裝遮陽篷等群眾反映突出的交通問題。
非機動車違規安裝遮陽篷整治主要包括:拆除非機動車遮陽篷,引導非機動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等。11月26日至11月30日為宣傳發動階段,引導非機動車車主自行拆除遮陽篷;12月1日至12月31日為勸拆助拆階段,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商場,勸導幫助車主拆除遮陽篷;2022年1月1日至1月15日為強拆嚴管階段,對路面發現非機動車安裝遮陽篷的,一律強制拆除,視情依法查處。2022年1月16日后轉入常態管理,驗收、鞏固嚴查嚴管階段工作成效,堅決杜絕問題反彈反復。
違規安裝隱患大視線不清導致事故發生
據悉,非機動車違規安裝遮陽篷會帶來多方面的隱患。
比如,影響車輛性能,對車輛駕駛人自身安全存在影響;擾亂交通秩序,遮陽篷(傘)增加了車輛面積,在道路通行以及停放時占據了更多的公共空間,影響了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正常通行;危及他人安全,遮陽篷(傘)的骨架和邊角與其他行人面部同高,稍有不慎將刺傷他人。
近期,肥東縣店埠城區某路口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電動車與一輛摩托車發生刮蹭,導致電動車駕駛員當時受傷倒地不起,正在附近執勤的交管大隊執勤交警立即趕到現場,發現電動車駕駛員已經處于半昏迷狀態,執勤交警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并向指揮中心報告。
等待救護車期間,執勤交警通過簡單的救護使電動車駕駛員恢復了意識,并將其帶到路邊休息,待救護車到達后將其送往醫院進行救治。據肥東交警部門介紹,這起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因電動車安裝雨篷,導致駕駛員行車視線不清、騎行不穩造成的交通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規定,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安裝全封閉式或半封閉式的傘具、篷子、傘架以及擋風罩、擋風板、擋風衣等改變非機動車外形尺寸的裝置。
肥東已累計拆除1.8萬個遮陽篷(傘)
其實,早在今年9月份,肥東、肥西兩地已經發布《關于禁止電動二輪車等車型安裝遮陽傘(雨篷)的通告》,先行一步對遮陽篷(傘)“動手”。
肥東縣號召全縣公務部門和公職人員帶頭拆除電動車雨篷,并在城區內設置了11個雨篷拆除點。自10月1日起,肥東公安組織警力在中心城區各路口、路段,對電動車、摩托車遮陽傘(雨篷)進行拆除。目前,公安部門已累計拆除電動車雨篷超過18000個。
10月1日至10月31日,肥西集中整治加裝遮陽篷(傘)等違法行為。公安部門將加大巡查力度,對重點時段、重點路段加裝遮陽篷(傘)的違法行為進行逢車必查、見違必糾,現場幫助群眾拆除。
交警部門提醒,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商戶不得違規為非機動車安裝全封閉式或半封閉式的傘具、篷子、傘架以及擋風罩、擋風板、擋風衣等改變非機動車外形尺寸、影響交通安全的裝置,對違反規定者,相關部門將依法查處。請單位、個人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配合執法部門工作,凡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合肥報業全媒體記者 陳家靜 周勇 卓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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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在線訊(記者 李靜 通訊員 高桂蓮 楊艷 陳三虎 文/攝)非機動車遮陽篷(傘)不僅對駕駛人存在安全隱患,還容易遮擋他人視線、增加交通擁堵可能。12月1日,蜀山區西園街道城市管理部、漢嘉社區聯合交警部門,在轄區開展非機動車遮陽篷(傘)助拆行動。
12月1日上午10點,記者在蜀山區潛山路與貴池路交口東北角看到,西園街道城市管理部聯合漢嘉社區,正在和交警蜀山大隊三中隊民輔警一同向過往居民宣傳拆除電動車遮陽篷(傘)的政策,勸導大家盡早自行拆除。“近些天,我們聯合交警部門積極開展政策宣傳活動,就是希望大家可以及時了解相關要求,后期我們還將進小區、進單位宣傳,勸導群眾拆除。”漢嘉社區工作人員楊艷告訴記者,西園街道也要求機關和社區的黨員干部帶頭自行拆除電動車遮陽篷。
了解到相關政策后,一些路過市民將自家的電動車推了過來,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主動拆除了遮陽篷。“這個篷子還是去年夏天裝的,雖說有點遮陽的效果,但是真碰到刮風下雨的天,一點也擋不了風雨。騎的不穩,還有可能被風帶倒。”市民胡琳對交警部門拆除電動車遮陽篷非常支持,并表示將發動親友、鄰居、同事,主動拆除。
交警蜀山大隊三中隊輔警胡嘉偉介紹說,電動車遮陽篷(傘)的危害還不僅僅在騎車人本身,對于騎車人身后的市民來說也有很大的安全隱患。“遮陽篷(傘)雖然看著不大,但是卻可以完全把后方市民的視線遮擋柱,讓后面的人看不到前方可能存在的路況。”胡嘉偉表示,除此之外,遮陽篷(傘)還存在安裝不合規、“變胖”的非機動車可能增加擁堵等問題。他希望廣大電動車主積極配合此次整治行動,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共同創造更加安全文明、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我們還將組織市場監管、交警等部門,上門督促電動車銷售點和修理點禁止銷售電動車遮陽篷,從源頭上杜絕遮陽篷加裝行為的發生。”西園街道城市管理部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