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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2日,新威國際(00058.HK)宣布,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九日,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新威金融管理有限公司(「新威金融管理」)接獲來自何耀棣律師事務所(先前代表新威金融管理行事的一家律師事務所)的一份法定要求償債書(「法定要求償債書」),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178(1)(a)條,要求新威金融管理支付金額958,090.39港元(「未償還費用」),即新威金融管理就先前獲提供的法律服務結欠的到期未償還費用及所產生的相關利息。
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新威金融管理于接獲法定要求償債書日期起三個星期內清償未償還費用,否則何耀棣律師事務所可針對新威金融管理提出清盤呈請。
鑒于未償還費用存在爭議,集團目前正就法定要求償債書項下的指稱未償還費用尋求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