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4日,大為股份(002213.SZ)發布了關于參股公司簽訂項目投資合同的公告。
近日,公司參股公司大為弘德與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簽署了《新能源專用車生產項目投資合同》以及《新能源專用車生產項目補充合同一》,大為弘德擬在江西省吉安市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新能源專用車生產基地,項目總投資約人民幣102億元(含固定資產及流動資金投入)。
公告顯示,本項目總購地約350畝,擬分三期建設,一期規劃年產5000輛新能源環衛車、冷藏車等新能源專用車,建設新能源汽車研發中心;二期新增年產15000輛環衛車、冷藏車、建筑物流車、牽引車、自卸車、醫療檢測車等各類新能源專用車的生產規模;三期開展碳酸鋰及鋰電池生產,并視一期、二期項目進展情況,進一步擴大新能源專用車的生產規模,進一步完善新能源專用車產業鏈,形成影響和輻射全省乃至全國的高端新能源專用車制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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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稱,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統計分析,2022年1-9月,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達到471.7萬輛和456.7萬輛,同比增長1.2倍和1.1倍,市場占有率達到23.5%。
在新能源汽車發展的良好趨勢下,大為弘德此次在江西省吉安市投資建設的新能源專用車研發生產基地,旨在實現其產業鏈核心產品研發、制造和價值創造,助力推動吉安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配套產業集群,實現更好的發展。
本次大為弘德簽訂的投資合同約定的項目投資金額較大,項目將根據發展規劃分期實施,大為弘德為公司的參股公司(公司持股10%),本次簽訂的投資合同暫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公司將積極關注項目進展情況,按照相關規則的要求及時履行相關審批或披露義務。
此外,根據《新能源專用車生產項目投資合同》的相關約定,自本合同簽約之日起6個月內,若一方未協助另一方下屬平臺公司開始土地摘牌或摘牌后未取得當地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對該項目的相關建設批文等實質性進展,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間,存在法律、法規、政策、技術、市場等方面不確定性或風險,同時還可能面臨突發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所帶來的風險等。
(來源:界面AI)
頭圖來源:圖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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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大為股份002213.SZA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