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格利爾(831641.NQ)于近日發布了關于董事會審議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議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顯示,格利爾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議案》。
在不考慮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擬公開發行股票不低于10,500,000股(含本數),且發行后公眾股東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總額的25%。
本次發行過程中,公司和主承銷商可以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超額配售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15%。
若全額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公司擬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12,075,000股(含本數),且發行數量不低于《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規定的最低數量、發行對象不少于100人、發行后股東人數不少于200人為前提。
最終發行數量由公司與主承銷商根據具體情況及監管要求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全部為新股發行,原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
據悉,本次發行底價為9.6元/股,最終發行價格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在發行時,綜合考慮市場情況、公司成長性等因素以及詢價結果,并參考發行前一定期間的交易價格協商確定。如果將來市場環境發生較大變化,公司將視情況調整發行底價。
公司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后,擬用于公司智能制造基地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
若本次發行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少于擬投入資金總額,不足部分將由公司以自有資金或其他融資方式解決。若本次發行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大于擬投入資金總額,超募資金將用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領域。
在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將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通過自籌資金先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資金到位后予以置換。募投項目的建設符合本行業的市場發展趨勢,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指導方向。
從公司的產能及產品結構、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的市場競爭力看,募投項目是必要的;從公司的生產及管理等方面分析,募投項目具有足夠的可行性。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請存在無法通過北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或中國證監會注冊的風險,公司存在因公開發行失敗而無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風險。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經審計的公司歸屬于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2,456.66萬元、3,026.26萬元,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13.20%、14.83%,符合《上市規則》第2.1.3條規定的進入北交所上市的財務條件。
公司符合《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公開發行股票條件,不存在《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第2.1.4條規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