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新三板企業金米特(872249.NQ)于近日發布了關于董事會審議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議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顯示,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申請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簡稱“本次發行”或“本次發行上市”)。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申請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議案》,并提交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本次擬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不超過16,666,651股(不含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發行股數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不含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
如果本次發行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的,則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而發行的股票為本次發行的一部分,本次發行股票的數量應當根據超額配售選擇權的行使結果相應增加,且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而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股票數量(不含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的15%。
據悉,本次發行底價為15.00元/股。最終發行價格將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在發行時綜合考慮市場情況、詢價結果等因素協商確定。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后,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機構的規定及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用于投資新能源車用智能儀表建設項目、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項目、信息化系統升級建設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請存在無法通過北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或中國證監會注冊的風險,公司存在因公開發行失敗而無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風險。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報告,最近2年的財務數據可能存在不滿足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條件的風險。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分別為14,042,215.89元,35,974,752.53元,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分別為16.56%、35.68%,符合《上市規則》第2.1.3條規定的進入北交所上市的財務條件。
掛牌公司符合《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公開發行股票條件,且不存在《上市規則》第2.1.4條規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據悉,金米特長期致力于歐洲市場用電動助力車儀表、傳感器、AGV及無人機用大功率無線充電樁及其他電氣配件的設計、制造與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