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新三板企業新芝生物(430685.NQ)于近日發布了關于董事會審議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議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顯示,寧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擬申請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議案》。
公司擬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2,219.00萬股(含本數,未考慮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或不超過2,551.85萬股(含本數,全額行使本次股票發行的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
公司及主承銷商將根據具體發行情況擇機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15%。
最終發行數量經北交所審核通過及中國證監會注冊同意后,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本次發行上市全部為新股發行,原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
本次發行底價為22.00元/股。最終發行價格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在發行時,綜合考慮市場情況、公司成長性等因素以及詢價結果,并參考發行前一定期間的交易價格協商確定。如果將來市場環境發生較大變化,公司將視情況調整發行底價。
本次募集資金在扣除相關費用后,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機構的規定及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用于生物樣品處理設備產業化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技術服務和營銷網絡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將按照項目的實際需求和輕重緩急將募集資金投入上述項目。若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少于項目投資總額,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籌資金解決。
若實際募集資金凈額超出項目投資總額,則由公司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北交所的有關規定履行相應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若因經營需要或市場競爭等因素導致全部或部分募投項目在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前須進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擬以自有或自籌資金先期進行投入,待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將以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的自籌資金。
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請存在無法通過北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或中國證監會注冊的風險,公司存在因公開發行失敗而無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風險。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報告,最近2年的財務數據可能存在不滿足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條件的風險。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分別為31,943,387.32元、32,055,735.32元,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分別為27.47%、25.55%,符合《上市規則》第2.1.3條規定的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條件。
掛牌公司符合《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公開發行股票條件,且不存在《上市規則》第2.1.4條規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