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近日,中國銀保監會黑龍江銀保監局一日連發28條行政處罰信息,因存在內控管理機制不健全、虛增規模等19項行政違法違規行為,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黑龍江銀保監局處以罰款1260萬元,同時龍江銀行的9家分支行也處于行政罰款總計470萬元,18名相關責任人也一同領罰,共計被罰150萬元。
據黑龍江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黑銀保監罰決字〔2022〕18號)顯示,經查,龍江銀行所存在的19項違法違規事實主要包括:
1. 監事會未能有效履行監督職責。2.內控管理機制不健全。3.內審工作有效性不足。4.績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不符合監管要求。5.干部交流、崗位輪換、強制休假和近親屬回避制度執行不到位。6.通過同業業務違規轉讓不良資產。7.同業投資底層資產穿透不到位,減少資本占用。8.同業互作,虛增規模。9.未進行同業交易對手名單制管理,未經授信辦理同業買入返售業務。10.未落實統一授信管理要求。11.理財產品非標準化債權投資不審慎。12.不符合貸款核銷條件違規核銷呆賬貸款。13.內部問責不到位14.理財產品業績報酬未及時進行賬務核算。15.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理財資金用于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16.未向投資者充分揭示理財產品投資風險。17.小微企業劃型不準。18.大額風險暴露超過監管規定。19.理財信息披露不規范。
官網信息顯示,龍江銀行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于2009年12月25日正式對外掛牌營業,是在原齊齊哈爾市商業銀行、牡丹江市商業銀行、大慶市商業銀行和七臺河市城市信用社基礎上合并重組而設立的省級城市商業銀行。
截至目前,該行尚未發布2021年年度經營數據,但據2022年同業存單發行計劃顯示,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龍江銀行資產總計2907億元,較2020年末提升10.95%;負債總額2724億元,較2020年末同比提升11.91%。
2021年前三季度,龍江銀行實現營收38.03億元,同比提升16.19%;凈利潤7.39億元,同比下降14.67%。
除2021年前三季度出現增收不增利現象外,據不完全統計,2022年以來,龍江銀行已經吃下罰單超40張,合計被處罰金額已超2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