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新三板企業青島積成(872230.NQ)于近日收到關于青島積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請文件的第三輪審核問詢函。
問題1.經營業績下滑的原因及持續下滑的風險
根據問詢回復,2021年青島積成收入同比增長5.86%,但歸母扣非凈利潤同比下滑29.20%,同行業可比公司新天科技與三川智慧營業收入全年處于下滑趨勢,三川智慧全年扣非凈利潤下滑11.36%。
青島積成2020年新增客戶天津賽恩在當年度實現收入5,366.25萬元成為第二大客戶,2021年實現收入4,792.14萬元成為第一大客戶,天津賽恩同時為控股股東積成電子客戶。
要求青島積成:
(1)分季度說明2021年收入、成本、毛利率、費用、凈利潤等經營數據的變化情況,并結合各類產品的銷售結構、銷售收入占比較高的單型號產品單價、毛利率的變化情況等說明2021年凈利潤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單個產品競爭力下降的情形。
(2)結合報告期內及期后各類細分產品銷售情況、報告期后新冠疫情對訂單執行的影響等,分析說明業績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后續影響,說明經營環境及主要指標是否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業績變動趨勢與行業是否一致,并充分揭示風險。
(3)說明青島積成2021年業績大幅下滑、2022年初新冠疫情加劇的情況下2022年1-2月在手訂單較上年同期增長300.58%的合理性,在手訂單中來自天津賽恩的訂單金額及占比。
(4)結合報告期內向主要客戶銷售收入、毛利率變化的情況、報告期末與主要客戶簽訂訂單情況及期后執行情況,說明與主要客戶合作的穩定性,客戶、訂單是否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是否存在2021年第四季度提前確認收入的情形,與主要客戶收入的可持續性。
(5)說明天津賽恩與青島積成及積成電子的定價機制是否存在重大差異,青島積成與天津賽恩的交易是否真實公允,是否存在通過天津賽恩調節利潤的情形。
(6)說明2021年生產人員、技術人員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否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技術研發及維護。
(7)結合2021年全年業績情況,進一步說明募投項目中相關測算依據的準確性,募投項目新增產能消化的可行性。
(8)補充披露青島積成正在采取或擬采取的改善措施及預計效果,結合前瞻性信息,說明經營業績下滑趨勢是否已扭轉,并在重大事項提示中披露主要經營狀況與財務信息,同時充分揭示業績變動或下滑的風險及其對持續經營能力的影響。
問題2.控股股東處于虧損狀態對青島積成生產經營的影響
根據公開資料,青島積成控股股東積成電子2021年度凈利潤為-4,527.67萬元,歸母扣非凈利潤為-5,132.68萬元,相比上年同期增減變動比例分別為-177.06%、-209.20%。根據積成電子2021年半年報,積成電子主要控股參股公司積成能源、奧通邁勝、上海慧集、積成軟件等均處于虧損狀態。
要求青島積成:
(1)說明積成電子控制或參股的全部企業的股權結構圖,并披露上述企業的主營業務、與青島積成的關系、報告期的經營情況(財務數據標明是否經審計)。
(2)說明積成電子虧損的原因,目前的財務和經營狀況,是否會對青島積成控制權及經營穩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控股股東與青島積成之間是否能夠實現風險隔離以及具體措施,說明青島積成是否建立了有效的資金管理相關內控制度,是否能夠避免控股股東及其下屬公司的經營風險向青島積成傳導,是否能夠保證青島積成資金不被關聯方不當侵占。
(3)說明青島積成與積成電子及其下屬公司(含已注銷企業)之間是否存在資金調撥機制或其他資金管理安排;報告期內青島積成利潤分配政策及歷次利潤分配的具體實施情況,公司分紅回報規劃及其制定考慮的因素及履行的決策程序,青島積成發行上市后的利潤分配政策以及具體的規劃和計劃;青島積成與其關聯方是否存在“互保”或共用“資金池”等情形,如是,說明具體情況及整改措施。
(4)報告期內青島積成的董監高及員工是否存在從關聯企業領薪或報銷費用的情形,青島積成發生關聯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上述關聯企業與青島積成主要客戶、供應商之間是否存在業務和資金往來,是否存在為青島積成代墊成本費用或其他利益輸送情形。
(5)就控股股東積成電子2021年處在虧損狀態以及對青島積成生產經營的具體影響作重大事項提示。請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青島積成律師核查上述事項并發表明確意見。
除上述問題外,要求青島積成、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青島積成律師對照《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46號——北京證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說明書》《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47號——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申請文件》《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等規定,如存在涉及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影響投資者判斷決策的其他重要事項,請予以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