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一致魔芋(839273.NQ)于近日發布了關于董事會審議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議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顯示,根據《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為加快公司發展,拓寬融資渠道,公司擬申請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擬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不超過19,410,000股股票(未選擇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或者不超過22,321,500股(全額行使本次發行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且發行后公眾股東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
公司與主承銷商將根據具體發行情況擇機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本次股票發行數量的15.00%(即不超過2,911,500股),最終發行數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根據具體情況協商,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確定。
據悉,本次發行的發行底價為23.00元/股(含本數),具體發行價格在考慮本次發行時的市場情況后,由公司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在扣除相關費用后,擬用于魔芋精深加工智能制造生產線改擴建技改項目、魔芋食品深加工技改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在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項目的建設,在募集資金到位后對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進行置換;募集資金投資上述項目如有剩余,將根據中國證監會、北京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并履行相關程序后用于公司的主營業務或補充流動資金;募集資金投資上述項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將由公司自籌解決。
如本次發行的實際募集資金量超過計劃使用量,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北京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對超募資金進行使用。
據了解,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請存在無法通過北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或中國證監會注冊的風險,公司存在因公開發行失敗而無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風險。
根據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分別為34,059,385.39元、35,579,838.04元,51,093,578.52,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分別為22.68%、18.45%、16.95%,符合《上市規則》第2.1.3條規定的進入北交所上市的財務條件。
掛牌公司符合《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公開發行股票條件,且不存在《上市規則》第2.1.4條規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一致魔芋,公司全稱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4月02日,現任總經理吳平,主營業務為魔芋初加工、精深加工以及魔芋相關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實現營業收入5.01億元,同比增長32.06%,凈利潤5935.27萬元,同比增長33.81%,基本每股收益為1.0200元。
公司報告期內,期末資產總計為4.21億元,營業利潤為6927.53萬元,應收賬款為5641.21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1.28億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為5.0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