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籌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與北交所的制度銜接和有機聯動,構建全鏈條服務中小企業的市場體系,全國股轉公司按照質量導向、創新導向、市場導向、規范導向的基本原則,對《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分層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分層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并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進行了修改完善,同時配套修訂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分層調整業務指南》(以下簡稱《分層調整業務指南》),相關規則自2022年3月4日起發布實施。全國股轉公司同步發布通知,明確了2022年創新層進層實施工作安排。
《分層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期間,市場各方高度關注,提出了諸多寶貴的意見建議。經認真研究,全國股轉公司對其中的合理意見進行了充分吸收,在征求意見稿基礎上重點做了如下修改:一是細化研發條件中發行融資的計算時點和認購方式。二是明確掛牌同時進入創新層公司發行市值的計算依據。三是優化層級進入和調整的流程安排。針對其他與進一步完善創新層差異化制度安排相關的建設性意見,全國股轉公司將在后續工作中持續研究推進。
為保障修訂后的《分層管理辦法》順利實施,全國股轉公司配套修訂了《分層調整業務指南》,進一步細化和明確有關要求,便利市場主體適用。一是進層條件方面,適配新增研發進層標準,明確研發支出的專項信息披露要求。二是進層頻次方面,匹配每年6次的進層安排,明確以每次進層啟動日作為相關數據基準日。三是進層流程方面,針對進層前涉及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事項的監管要求,嵌入核查與整改安排,明確“先整改、后進層”。四是降層流程方面,不再區分即時降層和定期降層,統一歸并為降層情形認定即啟動調整程序。
根據修訂后的分層管理制度,全國股轉公司同步發布了2022年創新層進層實施相關工作通知,明確了分批進層具體時間安排。掛牌公司及主辦券商等中介機構可以結合企業發展規劃、年報披露進度等具體情況,合理選擇進層時間,穩步有序、實事求是地做好自查、核查等各項準備工作。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應按照相關規則,如實提交所需各項材料。
市場分層是新三板市場的特色制度安排,優化分層管理制度是深化新三板改革的重要舉措。本次優化分層管理制度,有利于充分發揮創新層承上啟下的樞紐作用,進一步強化創新層作為北交所上市“后備軍”、規范培育“訓練營”和市場生態“穩定器”的層級定位,為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下一步,全國股轉公司將通過安排專人對接、開展業務培訓等方式,加大服務力度,積極落實新規要求,統籌做好分層調整各項工作,保障2022年市場分層工作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