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新三板企業泰源環保(836479.NQ)于近日收到了關于江蘇泰源環??萍脊煞萦邢薰竟_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
公開資料顯示,于2016年3月25日掛牌新三板,主營業務是環保技術的研發、環保設備的制造與銷售、第三方運營等。
本次問詢圍繞基本情況、業務與技術、公司治理與獨立性、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募集資金運用及其他事項五個方面共計17個問題展開了詳細的問詢。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業務模式與業務可持續性、訂單獲取的穩定性及合規性、資金鏈緊張對持續經營的影響等因涉及重大事項提示及風險揭示需要重點關注。
公司業務模式與業務可持續性
根據申請文件,公司主營業務為智能模塊化集成污水處理系統業務、污水處理投資運營業務、水處理產品銷售業務及水環境治理工程業務。主營業務及產品披露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
此外,截至2019年底,城市污水處理率、縣城污水處理率均超過90%,建制鎮污水處理率達到54.43%。
(1)公司業務模式。
要求泰源環保:
①結合典型案例,對照業務流程圖,準確披露主營業務及產品,說明各類業務的聯系與區別、劃分標準及依據,是否為行業通行分類方式,是否方便與同行業可比公司進行比較,并補充披露報告期各期各類型業務所對應的收入金額及占比。
②按照業務類別,分別披露各類業務所涉主要環節、工作內容,以及各環節是否存在外采勞務、技術或設備情形,是否屬于核心或輔助工作,泰源環保主要參與的工作或環節。
③結合前述情況,對比分析泰源環保與所選可比公司在業務模式、收入結構、產品或服務內容、主要客戶所處行業、客戶重疊情況等方面的異同,說明可比公司是否具有可比性。
④說明“智能模塊化集成污水處理系統業務”中的“智能”是否有充分依據,如否,請刪除相關表述,避免夸大宣傳、誤導投資者。
(2)業務的可持續性。
要求泰源環保:
①結合公司主營業務所在省市的污水年排放量及處理量、污水處理廠數量及處理能力、污水處理率、行業政策等,說明公司所處細分市場容量及是否趨于飽和,后續訂單獲取是否存在困難。
②結合報告期各期水處理產品銷售的金額和銷售情況,說明該類業務收入自2020年起呈下滑趨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已無法單獨銷售,是否符合企業發展規劃。
③結合前述情況以及市場份額、競爭格局及變動情況、技術與產品迭代、行業發展趨勢等,對比主要競爭企業說明公司競爭優劣勢與核心競爭力,公司市場份額是否存在被搶占風險,相關業務是否可持續,并充分揭示風險、作重大事項提示。
訂單獲取的穩定性及合規性
根據申請文件,隨著公司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公司將承接前期投資成本更高的大型污水處理項目,承接大型污水處理項目可能導致收入和利潤占比向單一項目集中。報告期內公司主要通過參與招投標、商務談判的方式來獲取業務訂單并實現銷售。
(1)訂單獲取的穩定性。
要求泰源環保:
①結合報告期各期主要項目收入及占比、主要項目所處階段及合同期限、主要客戶變動情況、主要財務指標,以及目前在手訂單和在手項目情況(如數量、總體及平均規模、區域分布、總體實施周期,前十大在手訂單、前十大在手項目的客戶名稱、合同內容、合同金額、簽訂時間、履行情況、所在地區、實施周期,當前參與招投標項目情況等)等,說明公司是否具備持續獲取金額較大訂單的能力,是否存在經營業績大幅波動的風險。
②對比主要競爭對手或同行業可比公司,說明收入和利潤占比向單一項目集中是否屬于行業普遍現象,以及公司是否存在單一項目收入占比較高的情形,是否存在對單一、不確定項目的重大依賴風險,是否有計劃且有能力改變單一項目收入占比較高的情況。
③結合前述情況,分析并補充披露有關風險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經營穩定性的影響,并揭示風險、作重大事項提示。
(2)訂單獲取的合規性。
要求泰源環保:
①結合報告期內招投標、非招投標模式下各自的收入金額及占比,說明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或主要競爭對手是否存在差異及合理性,與各期招投標服務費是否匹配。
②說明報告期內公司主要訂單獲取是否符合招投標、主要客戶采購等規定,是否存在應履行招投標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如是,請列表說明具體情況及對公司的影響。
③說明報告期內泰源環保中標率情況及變動趨勢,與主要競爭對手相比中標率是否存在差異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商業賄賂、回扣、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情形。
資金鏈緊張對持續經營的影響
根據申請文件,報告期各期末,貨幣資金余額92.46萬元、205.53萬元、3,952.13萬元和733.01萬元,公司短期借款余額分別為2,300萬元、2,800萬元、4,600萬元和4,600萬元,應付賬款余額分別為3,157.06萬元、2,611.75萬元、6,365.59萬元和5,449.78萬元,除2020年末因融資租賃獲得現金金額較高外,其余各期末貨幣資金余額較低,但負債余額較高。同時,報告期內還存在融資租賃、向關聯方、非關聯方拆借資金的情況。
(1)各類負債的具體情況。
要求泰源環保:
①說明報告期內各期短期借款的具體構成,包括但不限于各項借款的借款主體、借款時間、借款機構、借款金額、擔保人/保證人、借款期限、償還時間及利息支付情況。
②說明借款資金的具體用途、使用期限,是否存在短債長用的情況,對公司流動性的影響,補充披露對各項借款的償還安排。
③補充說明融資租賃的具體情況,包括租賃起始日期、融資租賃利率、償付安排、實際付款情況等,說明開展融資租賃業務過程中泰源環保固定資產、長短期借款變化與現金流量表的勾稽關系。
④補充披露報告期歷次向關聯方、非關聯方拆入資金的金額、資金來源、具體用途、資金使用期限、償還安排等,說明上述資金往來是否均在事前履行了必要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資金管理制度及有效性,防范關聯方資金占用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運行。
⑤說明報告期各期末前五大應付賬款的欠款對象、采購內容、欠款期限及支付情況等,分析說明主要欠款對象金額變動的原因及新增欠款對象的合理性。
⑥分析并披露報告期內財務費用變動趨勢與借款情況是否一致。
(2)對資金拆借是否構成依賴。
要求泰源環保:
①說明其他應付款中代墊款項、往來款、有息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具體情況,各項分類的區別。
②泰源環保報告期后是否繼續發生新的關聯方、非關聯方資金拆借行為,是否與關聯方、非關聯方存在異常資金周轉、占用行為,是否存在利用關聯方、非關聯方進行體外循環的情況。
③說明是否存在以較高利率從第三方借入但以較低利率借給泰源環保的情況,是否存在關聯方、非關聯方為泰源環保承擔成本費用或利益輸送情形,如按市場公允價格支付利息,對泰源環保報告期內財務狀況的影響,相關會計處理是否合規。
④結合前述情形及資金流水核查情況,分析并補充披露泰源環保生產經營是否對關聯方、非關聯方資金拆入構成依賴,公司治理是否規范、內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影響泰源環保獨立性的情形,并視情況揭示風險、作重大事項提示。
(3)償債能力風險披露不充分。
要求泰源環保:
①結合貨幣資金余額、各類借款的到期或展期情況、銀行授信情況、與可比公司償債能力指標的比較情況、公司經營狀況和現金流情況,詳細分析并披露公司是否具備良好的償債能力,是否存在流動性風險以及相關風險是否充分披露。
②補充披露對報告期后到期的相關銀行借款的還款情況,結合貸款政策、貸款到期情況以及公司其他銀行借款到期情況、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其他非流動負債的變動和自身資金實力情況,說明公司是否存在資金周轉困難,是否存在債務集中兌付的風險。
③說明公司業務開展是否依賴外部資金投入,結合后續運營情況、融資計劃分析是否存在資金鏈斷裂的風險,并要求泰源環保就該問題作重大事項提示和風險揭示。
④結合同行業可比公司的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流動負債占負債總額的比重等指標,分析說明泰源環保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異,如有,分析說明原因及合理性。
⑤補充披露不動產抵押對應的主債務合同主要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債務期限、債務金額、債權人、資金用途等,泰源環保的償債能力,如無法償還債務是否對泰源環保的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