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新三板企業貝恩施(836818.NQ)于近日發布了關于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收到監管提示的公告。
基本情況如下:
據悉,2021年度,貝恩施子公司深圳市貝恩施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廣東凱歌科技有限公司、汕頭市貝殼倉儲服務有限公司與汕頭市澄海區小蜜蜂倉儲有限公司等關聯方(均系貝恩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企業)發生銷售及采購業務,關聯交易金額合計5,342,702.31元,占貝恩施上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7.7%。
針對上述關聯交易,公司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后于2022年1月7日召開董事會補充審議并披露。
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治理規則》(以下簡稱《公司治理規則》)第一百條、《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規則》(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規則》)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構成關聯交易違規。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董事長劉振烈、代董事會秘書陳勃未能勤勉、忠實地履行職責,違反了《公司治理規則》第五條和《信息披露規則》第三條的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鑒于上述事實及情節,全國股轉公司掛牌公司管理二部對廣東省貝恩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振烈、代董事會秘書陳勃進行監管工作提示。
貝恩施稱,本次監管工作提示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預計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活動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本次監管工作提示預計不會對公司財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已充分意識到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后續將按照《公司治理規則》、《信息披露規則》等業務規則要求,規范公司治理、誠實守信、規范運作、及時披露,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公開資料顯示,貝恩施于2016年4月19日掛牌新三板,主營業務是母嬰童產品的互聯網零售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