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新三板企業科創新材(833580.NQ)于近日收到了關于洛陽科創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請文件的第二輪審核問詢函。
是否將募投資金用于過剩產能
根據問詢回復,普通耐火材料存在產能過剩趨勢,而科創新材主營的功能耐火材料當前還未達到產能過剩,普通耐火材料是指用于冶金爐、水泥窯、玻璃窯等熱工窯爐內襯常規制品,包含鎂碳磚、鎂鉻磚等等。
而科創新材募集資金用于兩類產品,分別為精煉鋼包用鎂尖晶石復合材料及RH精煉爐用鎂尖晶石復合材料,精煉鋼包用鎂尖晶石復合材料主要功能為鋼包工作內襯材料,RH精煉爐用鎂尖晶石復合材料可比公司同類產品為鎂鉻磚。
(1)募投項目是否涉及過剩產能。
根據問詢回復,科創新材本次募投產品與可比同類產品制作方法基本一致,如科創新材募投產品精煉鋼包用鎂尖晶石復合材料與可比產品無碳鋼包預制塊制作方法均為采用澆注料預制而成。
要求科創新材說明科創新材募投產品和可比公司同類產品是否均采用行業通用制作方法,同時結合募投兩類產品與普通耐火材料主要功能均用于內襯以及募投產品與普通耐火材料的核心功能的具體區別,進一步說明科創新材是否存在將本次募投資金用于新增過剩產能的情形。
(2)募投項目對應技術的先進性。
根據問詢回復,科創新材報告期內主營產品為凈化透氣元件及控流元件,募投產品是生產潔凈鋼用的功能復合材料,其功能為內襯,募投產品的技術獲得是通過采用特殊的新技術、新工藝而實現,并非行業通用的技術和工藝,行業通用技術或工藝無法生產上述產品。要求科創新材:
①逐項說明募投產品對應的核心技術、專利的研發立項到形成相關技術和專利的全過程,披露上述技術或專利形成過程中主要參與技術人員的學歷及研發履歷等基本情況,以及形成各項專利技術的具體研發投入;
②結合上述技術和行業通用技術的對比情況,進一步說明使用行業通用技術無法生產科創新材募投產品的合理性;
③結合科創新材報告期內內襯產品的實際生產情況,同行業公眾公司主營產品、研發投入及相關專利的情況,說明科創新材在報告期內主營產品為凈化透氣元件及控流元件的情形下,研發出非行業通用技術和工藝對應的內襯產品的合理性,科創新材募投項目是否實際生產與普通耐火材料類似的內襯材料。
要求保薦機構和科創新材律師對上述事項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并就科創新材本次募投項目是否符合《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業務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1-9相關要求發表明確意見。
主要產品是否存在市場空間有限風險
(1)主營業務產品是否存在市場空間風險。根據問詢回復,報告期內,功能型耐火材料年產量為51萬噸、55萬噸、52萬噸,耐火材料制品年產量分別為2,345萬噸、2,431萬噸、2,478萬噸。要求科創新材:
①結合功能型耐火材料的市場空間及報告期內國內產量的變化情況,科創新材及細分行業主要競爭對手的現有產能、市場份額等,說明科創新材市場空間是否存在較為明顯的天花板,并提示風險;
②補充披露科創新材各類細分產品的相關行業政策、生產家數、總產能、產量及銷量等情況,進一步說明科創新材產品不存在產能過剩的依據是否充分,并結合科創新材所處細分行業的競爭格局進一步分析說明科創新材的競爭優劣勢和議價能力。
(2)科創新材產品的技術優勢。
首輪問詢回復稱科創新材所生產的金屬液體凈化元件的部分性能指標和應用環境使用的穩定性超過了北京利爾自產的同類產品。
要求科創新材結合科創新材主營業務產品和同行業可比公司自產的同類產品在關鍵性能指標和應用環境使用穩定性上的比較情況,進一步說明相關表述的具體依據,科創新材是否在功能性耐火材料方面具有技術優勢。
(3)現有產能及產能利用率計算依據是否充分合理。
根據問詢回復,報告期內科創新材存在廠房搬遷情形,因此在計算產能及產能利用率時按照生產工人中老廠的生產工人占公司全部生產工人的比例對老廠的產能轉移情況進行調整,要求科創新材進一步說明上述產能計算的依據是否充分合理,是否能夠真實反映科創新材的生產經營狀況。
單位價格及成本變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要求科創新材:(1)結合合同簽訂中關于價格約定的條款,說明以“萬元/噸”為單位核算單位價格、單位成本的合理性,能否反映公司生產、銷售的實際情況。
(2)結合產品的定價機制說明各類產品單位價格、單位成本變動之間的聯系、報告期內變動的原因及合理性,說明原材料價格大幅變動的情況下單位價格、單位成本基本保持穩定的原因及合理性,爐蓋產品平均單價發生較大變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3)說明問詢回復中問題14和問題15中相同產品單位成本不同的原因,相關數據口徑是否存在不一致,若存在不一致,請說明相關口徑的區別。
(4)結合具體產品結構說明2021年1-6月金屬液體控流元件及保護套管類產品主材金額占比大幅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5)結合具體示例說明原材料耗用占產量的比例變化的原因及合理性,整體磚剛玉類占比2019年度開始有較大升高的原因。
(6)結合具體生產流程、工藝對能源的消耗情況,區分老廠、新廠披露能耗變化的具體情況,說明2019年能耗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7)說明各類產品制造費用占比變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8)結合生產人員薪酬相關制度,說明生產人員工資的具體構成,并結合生產量的變化情況說明員工薪酬變化的合理性。
(9)說明2020年管理部門、研發部門工資與銷售部門、生產人員變動方向不一致的原因,2021年1-6月管理部門、銷售部門、研發部門工資與生產人員變動方向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