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2021年最后一天,河北衡水銀行發布選聘公告,面向社會選聘總行行長和主管公司業務條線副行長各1名。
公告顯示,該行此番選聘的行長實行契約化管理,聘期三年,試用期一年,聘期屆滿考核合格可以續聘,薪酬待遇參考市場同類可比人員薪酬水平。
圖表來源:衡水銀行官網
在具體要求方面,總行行長以及副行長均需要在50周歲以下,且連續三年年度考核為優秀(B)以上,從業記錄良好。
此外,行長還要求具有10年以上金融工作經歷,或從事相關經濟工作14年以上;且累計在國有大行省分行或股份行中層擔任過副職及以上職務,或城商行總行副行長及以上職務時間滿2年及以上。
而副行長則要求具有金融工作經歷8年以上,或相關經濟工作12年以上。并且累計擔任國有大行省分行或股份行部門主管及以上職務,或城商行中層正職及以上職務3年以上。
不過,對于特別優秀人員,該行也同時表示,條件可適當放寬。
公開資料顯示,衡水銀行成立于2002年,是經原銀監會批準在衡水市商業銀行基礎上更名成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曾先后經歷了衡水城市信用聯合社、衡水市城市信用社、衡水市商業銀行、衡水銀行四個發展階段。
2015年到2017年,該行業績表現不佳,虧損連連。為擺脫危機,2017年至2018年期間,衡水銀行曾兩次增資擴股,提升注冊資本金至28.2億元,而作為戰略投資者入局的東旭集團也由初始的二股東成為持股數量在50%以上的控股股東。
不過,由于東旭集團在2019年之后發生債務違約事件,陷入流動性危機,這也導致衡水銀行再次陷入困境。
截至目前,衡水銀行因仍未披露2020年年報,已遭中央結算公司點名通報。
不過據河北省2021年9月發行的第一期中小銀行專項債發行文件顯示,截至2020年9月末,該行資產總額僅為718億元。
另外根據安排,該筆中小銀行專項債所募集的60億元資金,將由衡水市財政局代表衡水市政府履行相關職責,通過轉股協議存款方式,全部用于補充衡水銀行資本金。此后,衡水市財政局也成為該行新的控股股東。
值得關注的是,盡管衡水銀行此番公開招聘總行高管為2021年內唯一一家有此操作的城商行,但自2021年以來,商業銀行面向社會“海選”的現象卻并不少見。例如,上市股份行渤海銀行就曾于2021年2月發布公告,面向社會公開選聘行長1名、副行長5名。
此外,在去年四季度期間,也有不少農商行和村鎮銀行曾張榜選賢。2021年11月初,寧夏原州津匯村鎮銀行發布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銀行行長、副行長公告。而從任職條件來看,不少行長高管的招聘要求都需具備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等高管層任職履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