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通財經
智通財經APP獲悉,12月24日,中國期貨業協會發布實施《期貨風險管理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試行)》。其中提到,風險控制指標體系包括4個監管指標和13個觀測指標。監管指標標準分別為: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1億元、風險覆蓋率不得低于100%、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不得低于20%、流動性覆蓋率不得低于100%。觀測指標涵蓋杠桿類、財務類和資金分配情況三類,不設具體監管標準,旨在補充了解公司的整體情況。
全文如下:
中國期貨業協會發布實施《期貨風險管理公司 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試行)》
時間:2021-12-24
為推動期貨風險管理公司持續穩健經營,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中國期貨業協會(以下稱協會)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制定并發布實施《期貨風險管理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稱《辦法》)及配套文件,標志著以凈資本和流動性為核心的風險管理公司風控指標體系正式建立。
近年來,期貨風險管理公司數量逐年增加,各項業務規模增長迅速,已成為期貨行業服務實體經濟、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的重要載體。為引導風險管理公司充分發揮專業優勢,更好地為市場提供風險管理服務,建立一套系統的、可量化的風控指標體系,實現對風險管理公司的資本約束和風險管理,提升風險監測監控能力就顯得非常必要與迫切。為此,協會充分總結實踐經驗,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建議,結合行業發展情況,設計完成了以凈資本和流動性為核心的風險管理公司風控指標體系、起草制定了《辦法》及《期貨風險管理公司風險控制指標計算說明(試行)》(以下稱《計算說明》)。
風險控制指標體系包括4個監管指標和13個觀測指標。監管指標標準分別為: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1億元、風險覆蓋率不得低于100%、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不得低于20%、流動性覆蓋率不得低于100%。觀測指標涵蓋杠桿類、財務類和資金分配情況三類,不設具體監管標準,旨在補充了解公司的整體情況。
《辦法》明確,風險管理公司應定期報送風險控制指標報表,落實相應的制度安排,確保各項風控指標持續符合標準。同時,期貨公司應強化對風險管理公司的管控職責。協會對風險管理公司風控指標達標情況、報表編制與報送等實施自律管理,對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公司的違規行為可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此外,《辦法》還設置了24個月的階梯式過渡期安排,以確保風控指標管理要求能夠穩步落地實施。
在《辦法》和《計算說明》的起草過程中,協會多次向監管部門、系統單位、會員單位等征求意見建議,在充分吸收采納相關意見建議的基礎上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以凈資本和流動性為核心的風險管理公司風控指標體系的建立將進一步提升行業自律管理水平,有效促進風險管理公司提高資本實力和風險控制能力,更好地發揮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風險管理的作用,引領期貨公司向衍生品綜合服務商轉型,實現行業高質量發展。
本文編選自“中國期貨業協會官網”,智通財經編輯:謝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