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為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關于《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監管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監管規定》),穩妥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保障業務順利落地實施,深交所制定了相關配套業務規則,并自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本次公開征求意見的業務規則包括“一個辦法”和“三個指引”,即《深圳證券交易所與境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上市交易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與境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中國存托憑證上市預審核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深圳證券交易所與境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跨境轉換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深圳證券交易所與境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中國存托憑證做市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
本次征求意見的業務規則涉及上市、交易、跨境轉換、持續監管等環節,在滬倫通原有業務框架基礎上,根據《監管規定》優化內容,體現深市特色,對中國存托憑證開放融資功能后的配套交易機制、境外發行人信息披露及深市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預審核相關措施等內容做出適應性調整。
本次征求意見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月16日(上述規則英文版將于2021年12月24日于本所英文網站刊登)。下一步,深交所將根據市場各方意見,對相關業務規則進行修改完善,履行相關決策和審批程序后正式向市場發布,為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邁入雙向拓展新階段夯實制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