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據香港交易所公布公布,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聯交所今天公布引入新規則,在香港設立全新SPAC上市機制,并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SPAC咨詢總結較原有建議在5大方面有所放寬,包括SPAC機構專業投資者人數、SPAC董事要求、投票權與股份贖回權捆綁、強制性獨立PIPE投資和權證攤薄上限。
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歐冠升表示,香港交易所致力提升香港市場在國際上的吸引力、競爭力和多元性。增設SPAC上市機制反映了我們努力不懈提升香港作為亞洲首要融資市場的聲譽,鞏固我們作為全球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我們希望透過引進SPAC上市機制,容許經驗豐富而信譽良好的SPAC發起人物色新興和創新產業公司作為并購目標,扶植一些富有潛力的企業新星茁壯成長、邁向成功。我在此感謝所有持份者的踴躍回應和貢獻,讓我們能夠在香港引入一個全新而重要的上市路徑,協助新知創見有機會在市場資本的支持下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