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ST圣亞(600593.SH)發布公告,收到董事兼總經理毛崴通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其超比例增持、減持未報告、披露及在限制期內交易行為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超比例增持、減持未報告、披露的行為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四條的規定,對其限制期內交易行為給予警告,并處以1,500萬元罰款。
*ST圣亞表示,本次行政處罰系對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毛崴個人的行政處罰,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