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長高集團(002452.SZ)發布公告,于2021年12月8日與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簡稱“國電投湖北分公司”或“甲方”)簽訂《合作框架協議》。為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實現資源共享、合作共贏,且雙方均有加強全面合作并建立長期穩定合作關系的愿望,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合作事宜達成合作框架協議。
合作框架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
1、基于甲方具有新能源產業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等優勢,結合乙方完整的項目全過程開發建設資質與能力。甲乙雙方將在湖南省范圍內合作開發風電/光伏/儲能等發電項目,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提高競爭力。
2、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推進湖南省衡陽市雁峰區整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初步確定建設規模不低于100MWp。
3、甲方充分發揮自身投資運營能力,乙方負責項目所在地方關系建立與協調,推動項目落地與實施,完成本項目所產生的全過程工程咨詢工作。
4、乙方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報送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的通知》和湖南省能源局《關于報送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的通知》開展項目開發工作,原則上應達到示范項目標準。
長高集團表示,本次公司與國電投湖北分公司簽訂合作框架協議的目的是為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在湖南省范圍內合作開發風電/光伏/儲能等發電項目,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提高競爭力。有利于推進公司新能源業務的開展,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和對公司新能源產業布局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