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通財經
智通財經APP訊,長城證券(002939.SZ)發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于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長證國際金融有限公司的復函》(機構部函[2021]3696號),現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中國證監會對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5億港幣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長證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證國際)事項無異議。公司應當依法辦理外匯資金進出相關手續。
二、公司應當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做好長證國際的設立工作;督促長證國際嚴格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管。
三、公司應當嚴格按照《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設立、收購、參股經營機構管理辦法》的要求,充分履行股東職責,依法參與長證國際的法人治理,健全對長證國際的合規管理與風險管控;督促長證國際依法從事金融業務或金融相關業務,不得從事與金融無關的業務,不得從事放債或類似業務,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在境內從事經營性活動(為境外子公司提供后臺支持或輔助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活動除外);做好長證國際及其下屬機構有關事項的報備、報告等工作。
四、長證國際組建中如遇重大問題,須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和公司住所地證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