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昨日發布,從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撐體系、促進老年人社會參與、著力構建老年友好型社會、積極培育銀發經濟等方面提出一攬子舉措。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從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健康保險等方面,為金融機構參與新時代老齡工作提出了建議。
為健全養老服務體系,《意見》圍繞“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提出: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逐步實現基本養老保險法定人員全覆蓋。盡快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機制,保障領取待遇人員基本生活。大力發展企業(職業)年金,促進和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探索通過資產收益扶持制度等增加農村老年人收入。
為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撐體系,《意見》針對“加強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和保障”強調:穩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指導地方重點圍繞進一步明確參保和保障范圍、持續健全多元籌資機制、完善科學合理的待遇政策、健全待遇支付等相關標準及管理辦法、創新管理和服務機制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完善現有試點,積極探索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為積極培育銀發經濟,《意見》還提出: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開發老年人健康保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