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A股公司宇順電子(002289.SZ)收到中國證監會不予核準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申請的決定。
宇順電子擬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方式購買凱旋門控股有限公司、白宜平合計持有的深圳前海首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權,并向公司控股股東中植融云(北京)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本次交易”),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本次交易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的《關于不予核準深圳市宇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申請的決定》: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以下簡稱“并購重組委”)于2021年11月3日舉行2021年第28次并購重組委會議,依法對公司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行了審核。
根據申請文件,并購重組委認為公司未充分說明標的資產的核心競爭力,交易完成后商譽占比較大,不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
并購重組委會議以投票方式對公司方案進行了表決,同意票數未達到3票,方案未獲通過。根據有關規定,依法對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申請作出不予核準的決定,并要求公司董事會自收到該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對是否修改或終止本次方案作出決議,同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對此,宇順電表示將根據并購重組委的審核意見,結合實際情況,協調相關各方積極推進本次交易相關工作,對相關申請材料進行補充、修訂和完善,待相關工作完成后盡快提交審核,并根據本次交易的后續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