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多家信托公司日前再度收到來自監管部門的“壓降指令”,要求進一步推進“兩項業務”的壓降工作。
按照要求,各信托公司以2020年底的主動管理類融資信托規模為基礎,2021年必須繼續壓降約20%的比例;至于通道類業務,監管部門給出的處理意見是,“應清盡清、能清盡清”。
據悉,銀保監會還在日前向各地方銀保監局下發《關于進一步推進信托公司“兩項業務”壓降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進一步推進信托公司通道業務和融資業務壓降工作。
《通知》一方面指出,2021年是資管新規過渡期整改時限的最后一年,各信托公司要進一步加大存續通道業務的清理力度,年底前必須做到應清盡清、能清盡清,通道類信托項目到期的原則上不得展期續做,未到期的應加強與委托方和交易對手的協商爭取提前結束。而對于確有困難,年內無法結束清理的通道類項目,應向監管部門申請個案處理,并留存相關證明材料。
《通知》另一方面重申,各信托公司應嚴格執行年初制定的融資類信托業務壓降計劃,確保完成信托部下達的任務。新增融資業務應依法合規,穿透識別底層資產,不得“假投資、實融資”,以投資為名行融資之實,規避額度管控。
此前,監管部門為行業確定的2021年壓降目標為:融資類信托規模再降1萬億,違規金融同業通道清零,風險處置3000億以上;房地產類信托規模不超過2020年末水平。
中國信托業協會數據顯示,在監管明確要求壓縮融資類信托的情況下,融資類信托規模自2020年三季度以來連續下滑。截至2021年二季度末,融資類信托規模降至4.13萬億元,同比大幅下降35.92%;融資類信托占比降至20.02%,同比降低10.27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