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杭州高新(300478.SZ)發布公告,公司第一大股東高興集團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申請進行破產清算。
杭州高新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興集團持有公司股份2040.54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5.85%;處于質押狀況的股份合計為2040.54萬股;處于司法凍結狀態的股份為2040.54萬股;處于輪候凍結狀態的股份為2040.54萬股。
其實際控制人高長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8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56%;處于質押狀況的股份合計為0股;處于司法凍結狀態的股份為71.86萬股;處于輪候凍結狀態的股份為71.86萬股。高興集團所持公司股份為100%質押狀態,法院受理其破產清算事項可能導致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處置,公司第一大股東或發生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