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會員資格申請文件的內容與格式要求,便利證券經營機構辦理申請取得會員資格、名稱變更登記以及終止會員資格等業務,根據《北京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試行)》相關規定,就會員資格申請文件制作、報送要求等說明如下:
一、申請人應根據辦理業務類型,提交相應申請文件。
申請文件目錄是對會員資格申請文件的最低要求。北交所可根據審查需要,要求申請人補充提交文件。
二、申請人應根據模板提交《北京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申請書》《公司基本情況申報表》《證券經營機構參與北京證券交易所業務協議書》(附件2至附件4)等申請文件。
三、申請書、會員代表及業務聯絡人推薦文件為申請人正式發文,應當加蓋公章,標明文號、簽發人。
四、申請文件所有需要簽名處,均應為簽名人親筆簽名,不得以名章、簽名章等替代。
五、申請文件要求為復印件的,應在首頁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加蓋公章;申請文件要求為原件的,如申請人不能提供有關文件原件,可由申請人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并在該文件首頁注明“以下第XX頁至第XX頁與原件一致”。
六、申請文件應加蓋騎縫章,其中《公司基本情況申報表》和《公司章程》還應在首頁加蓋公章。
七、申請文件應采用標準A4紙張印刷(須提供原件的歷史文件除外),每份申請文件之間應有明顯的分隔標識,文件中的頁碼應與目錄中的頁碼相符。
八、申請文件應包括封面、目錄和內容。
申請文件封面和側面應標有“XX公司XX(取得會員資格、名稱變更登記、終止會員資格)申請文件”字樣,扉頁應標明申請證券經營機構法定代表人、(擬推薦)會員代表及業務聯絡人姓名、電話、傳真等聯系方式。
申請人簽署的業務協議書(一式四份),無需打孔,應單獨裝訂。
九、申請文件應提交書面文件以及與書面文件一致的電子文件(PDF格式)各一套,其中《公司基本情況申報表》還須另附一套word格式的電子文件。
電子文件以光盤形式提交,并須在盤面上標明申請人名稱。
十、申請人應向本所受理窗口報送申請材料,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申請文件一經受理,未經北交所同意,不得增加、撤回或者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