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資本邦了解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及北京證券交易所擬推出可轉債業務,制定《交易支持平臺市場參與者技術系統變更指南之可轉債業務》,并配套修訂《交易支持平臺數據接口規范(V2.0)》,并于10月15日正式發布。
《交易支持平臺市場參與者技術系統變更指南之可轉債業務》包括業務申報、行情發送、信息發送等方面的內容,清算、交收方面的內容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另行發布。
《指南》顯示,參與北交所可轉債交易的投資者,應當是符合北交所相關業務規則中關于可轉債投資者適當性要求的投資者。
受限投資者可交易持有或曾經持有的標的股票對應的可轉債;如果不是標的股票的受限投資者,即使持有對應的可轉債也只能賣出,禁止買入。
可轉債業務仍使用現有的證券信息庫NQXX.DBF和證券行情庫NQHQ.DBF發布證券信息和實時行情,證券信息庫和證券行情庫的文件格式未作任何變更。
頭圖來源:圖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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