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資本邦了解到,港股公司小米集團-W(01810.HK)旗下智能家庭品牌“米家 mijia”的商標申請再次被駁回。
據悉,10月8日,小米科技與國家知識產權局二審行政判決書公開,法院認為,訴爭商標“米家 mijia”與引證商標均含有“米家”,在文字構成、呼叫、含義等方面相近,訴爭商標整體未形成明顯區別于引證商標的其他含義及特征,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誤認。
最終判決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米家 mijia”商標注冊艱難
米家(MIJIA)品牌成立于2016年3月29日,專門承載小米智能家居供應鏈產品,其憑借優價優質的特性深受”米粉“青睞。近年來,米家逐漸在市場上站穩腳跟,但其商標成為讓人頭疼的問題。
據了解,小米的“米家 MIJIA”商標是在2018年1月10日才申請注冊的,而在小米申請之前,已經有兩家公司使用了“米家”中文商標,這兩家公司分別是在2015年注冊的“米家互動”商標和2016年注冊的“MIKA 米家”商標,前者公司為深圳市米家互動網絡有限公司,后者為杭州聯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失去了商標優先權的優勢,小米的商標注冊之路才顯得這般艱難。
不過,這也不代表米家就要被迫改名,只是“米家 mijia”商標暫未獲得支持,但是米家、mijia等單獨的商標依然可以使用。
“米家”相關商標命運多舛
除了“米家 mijia”外,小米在商標保護上常碰壁,其與“米家”商標亦糾紛已久。早前,小米公司還曾因“米家”商標侵權糾紛案被判賠數百萬元。
具體而言,2019年12月30日,杭州聯安以小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侵犯其“MIKA米家”商標專用權為由,主張7800萬元的賠償。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小米公司等構成侵權,小米通訊需承擔1200萬元損害賠償責任,并承擔原告公司維權合理開支10.38萬元,共計1210.38萬元。小米科技對小米通訊應對賠償金額中的68.04萬元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認為,原告公司成功注冊“米家”商標的時間早于小米公司推出米家品牌的時間,故不存在搶注商標的情形。
一審判決后,小米公司繼續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小米二度敗訴。要求小米通訊、小米科技立即停止侵害杭州聯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享有的“MIKA米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賠償杭州聯安經濟損失310.38萬元。
正所謂“商標的生命力在于使用,商標的知名度也在于使用”。近年來,關于商標侵權糾紛案屢見不鮮,企業經營者越來越重視商標保護。有網友不理解:大品牌能帶米字,其他就不能了?也有網友表示:企業商標維權為何如此困難?
頭圖來源:圖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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