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資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金圓股份(000546.SZ)子公司簽署合作框架協議。
金圓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0月08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金圓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簽署合作框架協議及補充協議的議案》,同意公司全資子公司金圓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圓新能源”)與西藏金泰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劉燕、柳拓、加布(以下合稱“目標公司股東”)、公司西藏阿里鋰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或“鋰源礦業”)及其全資子革吉縣鋰業開發有限公司簽署《合作框架協議》及《補充協議》。
目標公司股東持有鋰源礦業100.00%的股權,并有意向出售其持有目標公司的60.00%股權給金圓新能源。
公告顯示,西藏金泰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目標公司44.10%的股權,劉燕持有目標公司23.40%的股權,柳拓持有目標公司22.50%的股權,加布持有目標公司10.00%的股權。
鋰源礦業擁有兩個鹽湖采礦權,分別是改則縣查波錯鹽湖采礦權和革吉縣捌千錯鹽湖采礦權,由于前者因處于西藏羌塘自然保護區實驗區,目前鋰源礦業正在申請調出保護區,并承諾該采礦權完善后同等條件下優先轉讓給金源新能源。因此,本次交易僅限革吉縣捌千錯鹽湖采礦權權益。
根據公告,鋰源礦業委托地質勘查院對該鹽湖進行了生產補充勘探,初步計算LiCl(氯化鋰)資源量地表約有11.92萬噸,地下有4.86萬噸,共計約16萬噸;初步計算評估值約為13億元,評估值的8.5折為本次交易的價格依據,約為11.05億元。
此外,雙方還達成特別約定,即鋰源礦業采礦規模不低于8000噸/年碳酸鋰(當量);已備案的LiCl總儲量10.81萬噸已辦理采礦權證;當鋰源礦業碳酸鋰(當量)實際開采量超過8000噸/年時,金圓新能源同意繼續收購剩余的40%股權。在此基礎上,金圓新能源同意向交易雙方共管賬戶支付投資意向金3000萬元。
本次收購完成后公司能夠加大鋰資源的權益儲備,加快實現碳酸鋰的量產。本次合作有利于推進公司在新能源材料業務的戰略布局,從而進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場競爭力和持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頭圖來源:圖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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