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資本邦了解到,天津美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美騰科技”)回復科創板首輪問詢。
圖片來源:上交所官網
在科創板首輪問詢中,上交所就美騰科技與大地公司股東股份代持、技術路線、技術先進性、收入確認政策、收入變動、主要訂單、銷售人員薪酬、研發費用等18個問題進行問詢。
關于與大地公司股東股份代持,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說明:(1)謝美華、王冬平由直接持股轉為由李太友代持的背景、原因,二人在發行人增資過程中是否實際履行出資義務;(2)智冠信息形成代持的背景,謝美華、王冬平及李太友相互之間存在代持的原因。
美騰科技回復稱,2016年5月25日,美騰有限召開臨時股東會,同意謝美華將其持有的公司11.00%的股權轉讓給李太友,同意王冬平將其持有的公司10.00%的股權轉讓給李太友,其他股東就上述股權轉讓放棄優先受讓權。
同日,謝美華、王冬平分別與李太友簽署《天津美騰科技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將其持有的上述股權轉讓給李太友,對應的認繳出資額分別為330.00萬元、300.00萬元,實繳出資額分別為330.00萬元、300.00萬元,轉讓價格為1.00元/1.00元出資額。
本次轉讓完成后,李太友所持前述美騰有限的21.00%股權,系代謝美華和王冬平持有,其代持的出資額分別為330.00萬元和300.00萬元,占當時發行人注冊資本的11.00%和10.00%。
李太友本次受讓的股權實際為代謝美華、王冬平持有,經核查,李太友支付的股權轉讓價款的資金來源于謝美華、王冬平,上述股權的實際持有人仍為謝美華、王冬平。
李太友代謝美華、王冬平持有美騰有限股權的背景和原因主要為:大地公司當時基于籌備境內上市的需要,擬對大地公司及大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共同對外投資事項進行調整,謝美華、王冬平當時尚未對其持有的美騰有限股權處置作出最終決定,但為配合大地公司上市準備工作,決定暫由李太友代其持有美騰有限股權,直至其對該部分股權處置作出最終決定。
在美騰科技注冊資本由3,000.00萬元增加至6,000.00萬元的過程中,謝美華、王冬平履行了對應股權的增資義務;在美騰科技注冊資本由6,000.00萬元增加至6,632.00萬元過程中,由于均為外部投資者的增資,不涉及原有股東的增資,因此不涉及謝美華、王冬平的增資事項。
關于智冠信息自成立之日至本反饋意見回復出具日期間,智冠信息的歷史沿革和謝美華代李太友持有智冠信息股份情況的信息詳見招股說明書“第七節公司治理與獨立性/九、關聯方及關聯交易/(五)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親屬直接或者間接共同設立公司的情況”。
自智冠信息成立之日起,李太友并未直接持有智冠信息股權,且由謝美華代為持有智冠信息股權的主要原因為:李太友作為美騰有限的實際控制人,為表示對智冠信息未來業務發展的信心,愿意對智冠信息進行投資,與其他股東共擔風險,但李太友考慮到其作為美騰有限的實際控制人,與美騰有限共同對外投資設立智冠信息可能存在利益沖突,可能影響美騰有限未來的上市,同時基于對謝美華的信任關系,因此委托謝美華代其持有智冠信息的股份。
經核查李太友及其配偶倪晶、謝美華、王冬平報告期內的銀行流水,謝美華、王冬平及李太友之間存在代持美騰科技股份的情況,謝美華和李太友之間存在代持智冠信息股份的情況,上述代持存在的原因均為避免擬上市公司和其董事、高管之間存在共同對外投資而影響其上市的情況,因此由第三方代為持有股份。同時,綜合考慮李太友在大地公司的任職經歷以及和謝美華、王冬平之間良好的個人關系往來,以及李太友作為美騰科技實際控制人的事實情況,由李太友代謝美華、王冬平持有美騰科技的股份,由謝美華代李太友持有智冠信息的股份,具有合理的背景和解釋。
關于應收款項和經營活動現金流,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說明:(1)發行人應收賬款的回款方式;(2)2020年公司商業承兌匯票、應收賬款與合同資產占收入比重上升的原因;結合合同,分析發行人與下游客戶約定的收款安排的主要類型;報告期各期末逾期應收賬款的金額及占比;(3)截止目前,2020年末應收賬款的回款情況,尚未回款的客戶原因,是否存在回款風險,壞賬計提是否充分;(4)詳細分析凈利潤和經營活動現金流差異較大的原因;結合公司行業地位說明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凈額較少,部分年份為凈流出的合理性,并補充相關風險提示;(5)分析公司銷售收現比和采購付現比,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和凈利潤的匹配等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異。
美騰科技回復稱,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賬款余額和合同資產余額合計占各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6.78%、42.57%和55.01%,占營業收入比例較大且2020年較2019年增長較多,與公司所處的行業、客戶類型、業務模式和產品收入結構變化有關,主要原因如下:
①報告期內,公司的營業收入持續增長。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13,307.61萬元、26,158.69萬元和30,465.53萬元,年均復合增長率51.31%。營業收入快速增長導致公司對客戶的應收賬款余額相應增加。
②下游客戶結算特點。報告期內,公司主要提供煤炭行業的智能裝備和智能系統與儀器,主要客戶為大中型煤炭企業,該類客戶通常于上半年制定生產采購計劃及財務預算,項目實施和安裝調試驗收多集中于下半年,因此下半年確認收入較多,且大中型煤炭企業內部付款程序較復雜,尤其是國有大中型煤炭企業內部采購資金審批、劃撥等多需要履行較復雜的逐級審批程序,因此付款周期較長,從而導致年末應收賬款余額較大。
③銷售模式與結算方式。報告期內,公司銷售以直銷為主,各年度直銷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在98%以上,經銷占比較小。為了控制經銷風險,公司對經銷商一般采用款到發貨的結算方式,因此經銷模式下的應收賬款較低。但是,報告期內公司經銷收入占比較小,導致年末應收賬款余額較大。
④項目質保金的影響。公司與客戶一般在合同條款中約定預留一定比例的貨款作為項目質保金,在項目質保期屆滿且未發生質量問題的情況下支付。質保期一般為12個月,質保金一般為10%,并根據具體合同情況有所調整。由于公司營業收入規模逐年快速增加,相應質保金也逐年增加,不同的客戶根據自身的資金安排進行結算,導致年末應收賬款及合同資產余額較大。
⑤2020年,公司新增智能裝車、能源云和灰分儀的產品收入,智能化產品的收入亦增加,收入結構進一步豐富,客戶(含終端業主)和項目數量增加,導致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相應增加。
公司與客戶的合同中通常約定了安裝調試驗收后收款比例至90%,質保期滿收款剩余10%,但由于客戶主要為大中型煤炭企業,該類客戶通常在上半年制定采購計劃和預算,下半年執行采購和設備驗收,同時由于其付款環節和審批手續復雜且較長,因此導致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收款安排進行回款的情況形成的應收賬款余額較高。
(1)報告期內,公司未能按合同安排回款形成的應收賬款占比呈增長趨勢,主要系整體業務規模增加。其中,2020年末的比例增幅較高,主要系斜溝智能化項目的客戶山西西山晉興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內部組織架構發生調整,流程審批發生變化,延緩了付款期限,剔除斜溝智能化項目影響之后,比例下降至56.75%,與2019年末比例相近;
(2)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應收賬款賬齡在一年以內的占比分別為95.26%、86.44%、64.08%,兩年以內的占比分別為97.19%、99.85%和93.15%,整體賬齡處于合理水平,公司主要客戶綜合實力較強、信用度較高,報告期內公司應收賬款未發生壞賬損失,應收賬款無法收回風險較小。
公司2020年末應收賬款的主要客戶或終端業主為大中型國有煤礦企業,該類企業的資金預算計劃制度嚴格,審批流程和手續較為復雜,相對延長了付款期限,但該類企業綜合實力較強,整體信用等級較高,違約風險較低。
公司的應收賬款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與可比上市公司的計提比例不存在重大差異。公司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充分。
頭圖來源:圖蟲
轉載聲明:本文為資本邦原創資訊,轉載請注明出處及作者,否則為侵權。
風險提示:資本邦呈現的所有信息僅作為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一切投資操作信息不能作為投資依據。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