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通財經
智通財經APP訊,仕佳光子(688313.SH)公告,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收到實際控制人葛海泉通知,得知其近日收到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發出的傳票及民事起訴狀,控股股東鄭州仕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鄭州仕佳”、“被告”)的股東之一常海波(“原告”)向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鄭州仕佳公司解散。
據悉,被告鄭州仕佳于2001年1月26日成立,原告于2007年8月5日成為被告股東,持股14.00%,后因被告增資、擴股等原因,至起訴之日,原告持有被告14.6225%股權。
原告稱,由于鄭州仕佳股東之間存在嚴重分歧且矛盾無法調和,鄭州仕佳實際為空殼公司,但每年運營成本卻巨大,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且原告曾多次與鄭州仕佳第三人(“葛海泉及被告其他股東”)就公司如何繼續運行進行過溝通但無法達成一致等原因,原告認為鄭州仕佳已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及最高法關于公司法司法解釋(二)規定的應當解散的情形,即“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判令鄭州仕佳公司解散。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訴訟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截至本公告日,葛海泉持有公司3054.12萬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6.66%;鄭州仕佳持有公司1.03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2.37%,葛海泉持有鄭州仕佳40.36%的股權。
頭圖來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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