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資本邦了解到,央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昨日發布聯合公告,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南向合作(下稱:“南向通”)將于2021年9月24日上線。
千呼萬喚始出來,南北互聯互通又迎來新進展。根據央行發布的關于開展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對“南向通”進行了一系列規定,資本邦分析整理了以下3大亮點:
“南向通”先開通現券交易
目前,內地金融機構可以自主“走出去”配置全球債券,“南向通”沒有突破內地與香港現行政策框架,主要是通過加強兩地債券市場基礎服務機構合作,為內地機構投資者“走出去”配置債券提供便捷通道。
可投資范圍方面,“南向通”主要是在境外發行,并在香港市場交易流通的債券。境內投資者可使用人民幣或外匯參與“南向通”,相關資金只可用于債券投資。
而在起步階段,“南向通”先開通現券交易。
年度總額度5000億,每日額度200億元
央行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復稱,額度管理方面,根據《通知》,“南向通”跨境資金凈流出額上限不超過年度總額度和每日額度。目前,“南向通”年度總額度為5000億元等值人民幣,每日額度為200億元等值人民幣。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跨境資金流動形勢,對“南向通”年度總額度和每日額度進行調整。另外,特別指出,境內投資者不得通過“南向通”非法套匯。
41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優先參與
現階段參與“南向通”的機構,內地投資者暫定為中國人民銀行2020年度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中的41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不含非銀行類金融機構與農村金融機構)。
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和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RQDII)也可以通過“南向通”開展境外債券投資。交易對手方暫定為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南向通”做市商。
為“南向通”提供債券登記、存管、托管、交易、結算、清算等基礎性服務的機構包括兩地相關金融基礎設施和托管清算銀行。
其中,金融基礎設施包括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跨境銀行間支付清算有限責任公司、香港交易及結算有限公司、香港金融管理局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首批境內托管清算銀行為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和中信銀行。
頭圖來源:圖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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