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促進農產品流通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有四項,分別為:蔬菜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免征房產稅以及城鎮土地使用稅。
蔬菜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享受主體為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優惠內容為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稅務部門提醒,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及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蔬菜的主要品種參照《蔬菜主要品種目錄》執行。
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享受主體為從事部分鮮活肉蛋產品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優惠內容為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稅務部門提醒,免征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免征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
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享受主體分別為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房產稅納稅人、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優惠內容具體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專門用于經營農產品的房產、土地,暫免征收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同時經營其他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土地,按其他產品與農產品交易場地面積的比例確定征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稅務部門介紹了該兩項優惠政策的享受條件為: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是指經工商登記注冊,供買賣雙方進行農產品及其初加工品現貨批發或零售交易的場所。農產品包括糧油、肉禽蛋、蔬菜、干鮮果品、水產品、調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產品以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稅部門確定的其他可食用的農產品。享受上述稅收優惠的房產、土地,是指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直接為農產品交易提供服務的房產、土地。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行政辦公區、生活區,以及商業餐飲娛樂等非直接為農產品交易提供服務的房產、土地,不屬于優惠范圍,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記者 大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