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昨日從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獲悉,山寨奶茶品牌CoCo&Lucky已被普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該品牌曾利用傍大牌模式,在外賣平臺締造門店月均銷量3000件以上的虛假“商業奇跡”。目前,普陀區市場監管局已對21家奶茶店共19家經營主體侵犯“COCO及圖”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作出沒收、銷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的工具,罰款共計106.47余萬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2月下旬,新聞晨報曾獨家刊發《“山寨”奶茶“商業奇跡”怎樣煉成?》的焦點報道。報道指出,山寨奶茶CoCo&Lucky在上海市連開了十幾家門店,利用壓低成本,抬高營銷投入的方式在外賣平臺上創造月銷量3000件以上的爆款店鋪的市場亂象。Co-Co&Lucky負責人韓老板當時揚言,在這種模式下,即使是品牌方COCO都可也無法與之競爭。“11塊一杯奶茶,8.5塊錢給外賣平臺,我不會虧,畢竟我們每杯奶茶的成本只有3到4塊錢,‘Co-Co都可’拿什么和我競爭?”
普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發現,CoCo&Lucky通過在店招上和奶茶杯上突出使用“COCO”字樣的方式,涉嫌侵犯了“圖片”(注冊證號第6075711號)、“圖片”(注冊證號第8250283號)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全市有21家奶茶店共19家經營主體存在類似行為。經查,該19家經營主體主要通過加盟形式獲得“CoCo&Lucky”商標使用權(注冊證號第40418936號),但在實際使用中并未規范使用該商標,卻通過店招突出使用“COCO”字樣、使用含有“COCO”字樣的奶茶杯、吸管等方式,使消費者誤認為其產品與“COCO都可”商標權利人存在特定聯系。
本次,普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查獲涉案侵權奶茶杯9萬余個、封口膜79卷、吸管5萬余支、手提袋6萬余個。同時,由于該21家奶茶店共19家經營主體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普陀區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特級首席記者張益維實習生董海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