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為做好《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第32號令)貫徹落實工作,近日,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與考試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嚴規范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與考試管理,全面提升駕駛員綜合素質。
《通知》強調,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與考試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的根本保障,關乎社會公共利益和學員的合法權益,各級交通運輸、公安交通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落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靠前抓、業務負責人具體抓”的工作機制,以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和考試銜接制度建設為抓手,積極推進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與考試管理制度改革,為社會培養合格的高素質機動車駕駛員。
《通知》明確,將進一步建立健全協同監管機制,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跨部門聯合監管,及時通報駕培機構備案、停業、終止經營、駕駛員違法情況等信息,定期公布合格駕培機構名單、考試合格率、交通違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引導學員選擇培訓質量高的駕培機構進行學習,加強合同行政監管,保障學員合法權益,切實維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與考試市場秩序,推動駕培行業高質量發展。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
記者 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