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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18時30分許,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在延吉北站口執勤,民警對一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途中更換過駕駛員,民警要求駕駛員李某和乘車人王某出示證件,李某出示駕駛證后,對民警聲稱全程都是他一人駕駛的。執勤民警立即調取車輛軌跡,圖片清晰顯示了兩人均駕駛過該車。面對證據,李某只好承認的確曾在中途換過人。
隨后民警要求乘車人王某出示駕駛證,王某表示自己曾經有駕駛證,因為醉酒駕駛被吊銷了。隨即,民警將李某和王某帶回延吉分局進一步調查。
在審訊王某的過程中,民警注意到王某說出其同車駕駛人李某的姓名與李某所提供的駕駛證姓名不符,這引起了辦案民警的懷疑,于是辦案民警通過人口信息比對,發現李某的人口信息圖片和其提供的駕駛證照片不符。面對民警的細致盤問,李某承認自己根本沒有取得過機動車駕駛證,只是撿到了一個駕駛證,便將自己的照片粘貼到了駕駛證上。
隨后,民警依法對王某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0元的處罰。對李某涉嫌變造身份證件的犯罪行為移送案件部門進一步偵辦。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濤 圖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