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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延吉北執勤民警在執勤中對一輛小型轎車進行檢查中發現,該車駕駛人林某的駕駛證已經超過有效期。民警隨即要求其停車接受處理。在檢查中,林某也承認自己的違法行為,正當民警準備處理該違法行為時,民警發現該車駕駛人林某的駕駛證竟累計記分達68分。
民警好奇地詢問林某如何被記68分的,據該車駕駛人林某稱:“之前駕駛大貨車,違法次數較多,不知不覺就累計68分了?!泵窬嬖V林某說:“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不能駕車行駛,況且,你的駕駛證由于多次違法已經記滿12分,被依法扣留更不能駕車了。”
民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林某駕駛證超過有效期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予以罰款1000元的處罰。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濤 圖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