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不僅不文明、不道德,還常常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民法典完善高空拋物民事責任劃分,2021年高空拋物罪正式入刑,釋放嚴懲高空拋物的信號,有利于防范遏制高空拋物行為的發生。然而,現實中,高空拋物事件仍然時有所聞。
城市文明離不開公眾自律、自覺、自省。不論何種借口,高空拋物歸根結底還是文明意識淡薄,缺乏自律。只有人人增強法治意識、提高個人素質、守住道德底線、自覺養成文明習慣,才能從源頭減少高空拋物事件發生。
普法更廣泛,引導才有效。遏制高空拋物,亟需從思想上讓廣大群眾認識到高空拋物的嚴重危害性。從相關部門、小區物業、媒體到學校,動員更廣泛的力量,加強社會公德教育,普及相關法律知識,引導公眾增強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堅決對高空拋物說“不”。
治理更嚴格,震懾才有力。一些人心存僥幸、屢屢觸犯紅線,往往是對后果嚴重性體會不深。物業人員加強巡查力度、小區安裝攝像頭防高空拋物,“人防”“技防”相結合,把安全防護網織得更密。依法從快從嚴處理違法行為,加大曝光力度,讓高空拋物成為人人唾棄的行為,警示更多人不再觸碰紅線。
保護“頭頂安全”,是每個人的應盡義務,也將造福整個社會。警鐘長鳴,紅燈常亮,社會公眾就會多些“不想拋”的自覺、“不愿拋”的良知、“不敢拋”的考慮。(記者韓小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