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奧會已閉幕,但人們對“冰墩墩”的熱愛,還在延續。有人在0.2毫米厚的蛋殼上雕出專屬“冰墩墩”,有人穿針走線繡出“夢中情墩”。
林登峰是公共交通公安分局集美軟件園站派出所一名民警,還是個“蛋雕達人”,冬奧會開幕后,他就琢磨著如何利用休息時間自制“冰墩墩”。
別看林登峰是“糙漢子”,他卻有著6年蛋雕基礎,做起手工一點都不含糊。雞蛋殼約0.2毫米厚,他卻能在上面雕刻出憨態可掬的“冰墩墩”,甚至連冰絲帶漸變色的細節都刻得清清楚楚,小小的蛋殼上,一面是“冰墩墩”圖案,另一面是北京冬奧會標。
“冬奧會上,運動員全力為國爭光,我想用自己的方式向他們致敬。”由于蛋殼容易碎,剛開始雕刻時,林登峰一天吃了不少枚雞蛋,最終趕在冬奧會閉幕前做出專屬“冰墩墩”。提到雕刻過程,他滔滔不絕:“我先是挑選蛋殼顏色深一點的雞蛋,并在雞蛋底部打孔,通過針管取出蛋黃、蛋清,再用漂白水為蛋殼清洗,接下來才構圖、雕刻。”
在社交平臺上,不少網友和林登峰一樣,也加入了自制冬奧會吉祥物的隊伍中。廈門網友許嫣紅是個刺繡能手,自制一個“冰墩墩”對她來說不是件難事。上周五,她挑選了大小不一的白色小珠子,利用不同顏色的絲線,自己在家動手繡了一個“冰墩墩”。“我網上搶不到‘冰墩墩’,就想著自己動手做個‘限量版’墩墩。”許嫣紅前后改了3個版本,最終才做成了造型靈動的“冰墩墩”。
【提醒】
勿用于商業行為否則會侵權
如“橘皮墩墩”“針織墩墩”等自制冰墩墩,這種行為到底會不會涉嫌侵權呢?記者咨詢了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許東律師。
許東表示,如果僅是以個人欣賞或個人使用為目的,比如以吉祥物形象堆雪人、刻畫、刺繡等自娛自樂,不用于任何商業行為的,則不構成侵權。
“冰墩墩”的形象是北京冬奧組委的重要財產,因此,任何人對“冰墩墩”形象或者名稱的使用,都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沒得到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用冬奧會吉祥物形象進行任何商業行為,侵權了著作權、商標權,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網絡上,不少網友發布自制冬奧會吉祥物視頻爆紅。許東認為,如果是基于興趣制作及在分享的過程中獲得了廣泛的關注度是可以的。但如果用作盈利目的,或變相盈利為目的則構成侵權。同時,出售自制冰墩墩、雪容融形象的鑰匙扣掛件、徽章等周邊產品,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記者 張玉榕 實習生 白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