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極目新聞記者從武漢市政府網獲悉,為激發消費潛力促進消費升級,武漢市近日出臺了若干措施,其中包括零售、住宿、餐飲企業在9—12月期間開展促銷活動,最高可獲200萬元獎勵。
面向省內外發放消費券
武漢將積極組織投放消費券。在“中秋”“國慶”“雙十一”“雙十二”期間,面向在漢消費者,投放3.3億元湖北消費券(普通券),支持商場、超市(便利店)、餐飲消費;面向省外消費者,通過京東、美團優選兩大平臺,投放678萬元湖北消費券(特惠券);面向市民游客,通過武漢文惠通平臺,投放旅游惠民券100萬張;面向低保、特困供養人員等困難群眾,投放5000萬元武漢專用消費券,支持生活消費。
餐飲企業開展促銷有獎勵
為支持旅游行業加快復蘇,武漢市提出,對年度組織外省游客實現增長,且游客接待量達到1萬人次以上的旅行社,根據夜宿1天以上游客數量進行排名,對排名前30名的旅行社分別給予30—50萬元獎勵。對年夜游天數超過100天,購票入園觀眾人數超過20萬人次,且開展文藝演出、焰火表演、光影秀等夜游項目的景區,給予30萬元運營獎勵。
支持商貿企業做大做強。對限額以上零售、住宿、餐飲企業,年度銷售額同比每增長1億元,按照0.02%的比例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在2021年9—12月期間因開展主題促銷活動和防疫支出的增加費用,按照30%的比例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餐飲、住宿企業年度營業收入同比每增長1000萬元,按照0.02%的比例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鼓勵商業綜合體和街區引進高端商業品牌首店,每引進1家國際頂級品牌首店(旗艦店)、國際一線品牌首店(旗艦店),且納入限額以上統計的,分別給予其運營主體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鼓勵品牌企業入駐電商平臺
支持限額以上傳統大型商貿零售企業在第三方平臺開展網絡銷售,首次年度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對其當年發生的平臺入駐和宣傳費用,按照30%的比例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支持“荊楚優品”品牌企業入駐電商平臺,按照企業入駐電商平臺所產生入駐費用30%的比例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記者王榮海 實習生張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