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不能擅自捕獵和買賣。2021年以來,深圳南山警方聯合森林公安等多部門持續開展“颶風2021”行動,嚴厲打擊和整治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截至目前,共立案查處涉野生動物刑事案件8起,查獲蘇卡達陸龜、小太陽鸚鵡、綠蠟蜥蜴等多類國家二級保護動物9只。
當前,越來越多的人喜歡養寵物,其中,有些人偏好少見的“異寵”。然而,這些“異寵”中,很多為瀕危野生動物不能進行私下買賣。如:蘇卡達陸龜、水龜、赫曼陸龜、黃腿象龜、小太陽鸚鵡、綠蠟蜥蜴等。
為堅決革除濫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的陋習,深圳南山警方聯合森林公安等多部門開展“颶風2021”行動。通過深入摸排線索,密切協作配合,多渠道研判案情,嚴厲打擊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據統計,截至目前,南山警方共立案查處涉野生動物刑事案件8起,查獲蘇卡達陸龜、綠蠟蜥蜴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9只。
南山警方表示,將進一步加強多警種執法協作和跨區警務執法協作,嚴厲打擊各類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斬斷非法獵捕、運輸和販鏈條。
野生動物是國家重要的自然資源,保護野生動物也是保護人類自身的生態環境和健康生活。濫捕濫殺濫食野生動物不僅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破壞生態環境,還會給人類帶來健康隱患,存在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記者 羅凱燕 通訊員 龍威 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