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是否購買平板電腦作為分班標準,很明顯違反了教育公平原則。高價購買平板電腦,就能進入“智慧班”,這是把優質教育資源分配給了家庭條件好的學生。這一做法是在刻意制造教育不平等,拉大了教育差距。此外,山西這些學校要求購買的平板電腦價格高昂,遠超市場上同等質量的產品。國務院督查組在暗訪時詢問與學校合作的企業,能不能用自有的平板電腦加裝學習軟件,結果合作企業以學生自有平板電腦不具備“定制功能”為理由拒絕。
早在2019年,教育部等八部門出臺的《關于引導規范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就要求,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2020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也要求,不得強制或者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山西這些學校明示暗示讓學生高價購買平板電腦,可以說是巧立名目的亂收費。
教育領域的亂收費,加重了家長負擔,破壞了教育公平,甚至有可能催生腐敗行為,必須嚴查。對此,有關部門應當暢通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各界特別是學生家長提供教育亂收費的線索,加強督查和處罰,以儆效尤。對于學校來說,心思還是要放在教書育人上。
高價購買指定的平板電腦才能進“智慧班”,這種做法與教學方式革新、信息化教學無關,毫無“智慧”,只不過是相關學校亂收費的借口。對于這種破壞教育公平的行為,絕對不能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以此督促學校回到教育正途。(評論員王俊勇)